计算机行业:数据资产入表会计政策解读!
数据资源入表影响深远,数据成为企业新型资产
2020年12月9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规定适用于企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者存货类别的数据资源。我们认为这个政策意义重大,数据资源进入财务报表,成为数据要素资本化、资产化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为未来的数据交易、流通、变现奠定基础制度。数据将成为企业新型的资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会计角度:数据资源相关投入从费用化走向资本化
此次的暂行规定实则是将围绕数据资源发生的相关投入,包括数据的购买、采集、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过程的开支,从过去的费用化(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和成本),改变为资本化(计入企业资产并在未来年度摊销),这为数据作为一项生产要素,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价值评估提供了基础的依据。从暂行规定来看,企业的数据资源可以分为内部使用数据(计入无形资产)和对外交易数据(计入存货),实则是将这些环节过去的费用投入资产化的过程。
政策角度:围绕数据要素的政策体系逐渐完善
我们认为此次的暂行规定是数据要素体系政策的其中重要一环。回顾整个政策体系,《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从技术层面对政府数据的汇集、分析等做出了部署,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有望从制度层面,对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等做出明确的界定。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则从会计和财务报表层面,将数据要素显性化为一项资产,从而奠定企业在数据要素利用过程中的价值衡量标准。我们认为,围绕数据要素的政策体系是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未来有望在当前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完善政策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投资角度:布局公共数据拥有者、数据服务商和安全厂商
我们认为,从投资的角度建议关注三大方向:1)公共数据的拥有者:包括运营商、银行、电力、交通、教育、医疗等具备数据所有权的相关企业,有望直接受益于会计规定的落地;2)以政务为代表的公共数据服务商:公共数据有望率先实现开发利用和交易流转,以政务大数据为代表的软件和系统服务商有望受益。关注:新点软件、美亚柏科、数字政通、南威软件等。3)数据安全和加密企业:数据安全和加密有望成为数据要素流通变现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关注:安恒信息、信安世纪、格尔软件、吉大正元、三未信安、卫士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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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疫情加剧降低企业信息化支出;2)财政与货币政策低于预期;3)供应链波动加大,影响科技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