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监管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相关细则进行了优化。具体有哪些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有何具体调整?
进一步明确了借款主体,即“主要股东”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不含自然人和金融机构;最高融资比例从70%上调至90%,贷款期限为最长3年;在合同签订环节,要求银行须在上市公司公告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发布公告前应签署贷款承诺书;针对前期已开展回购或增持的,不得通过贷款资金进行置换;办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不得组建外部银团。
超180家公司披露回购增持计划
自10月中下旬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推出至今,已有一个半月,期间上市公司参与回购增持贷款热情高涨,整体贷款金额不断上升。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5日,超180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增持贷款相关公告,涉及贷款金额上限至少超过388亿元。从进度来看,当前已有上市公司使用贷款资金完成回购计划。
有何影响?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这一工具的落地,对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不仅上调了最高融资比例,同时将贷款期限设定为最长三年,有望提升上市公司股东的增持意愿,进而扩大回购增持贷款的落地规模。后续或有更多上市公司和股东参与其中,随着市场信心得到提振,有望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市,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
综上,此次监管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贷的贷款主体、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后续随着细则的进一步优化,或有更多上市公司参与其中,助力资本市场更加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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