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证监会发布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后,近日,证监会再次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那此次优化涉及哪些方面呢?
两大方面优化基金互认安排
此次修订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优化:一是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此前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要求不超过50%,此次放宽销售比例限制至80%。二是适当放松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要求获转授机构所在地限于已与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当前基金互认发展现状如何?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北上互认基金共39只,38只已在内地公开销售,合计销售保有净值约251亿元人民币;南下互认基金共44只,25只已在香港地区公开销售,合计销售保有净值约7.5亿元人民币。
从互认基金产品来看,北上互认基金产品类型包括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指数型,产品投资方向覆盖香港、亚太甚至全球,南下互认基金产品主要为偏股型产品,以A股投资为主。
影响几何?
此次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放宽至80%,意味着投资者购买对方市场的基金产品将更加便利,市场流动性或进一步增加,利于扩大基金市场规模。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互认规则修订对推动两地基金市场制度型开放具有积极意义,将为市场注入发展动力,预计未来互认基金产品数量和规模将进一步增长。
总之,此次从两方面优化基金互认规则,两地投资者有望获得更好的投资体验,同时对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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