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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1 09:19:00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1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 4 月 22 日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方红领先趋势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转型而来,基金合同当日生效。由大集合份额转型而来的 A 类基金份额生效日为基金合同生效
日。新设 B 类基金份额当日未开通销售,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并生效,本报告
中本基金 B 类份额的“基金合同生效日”特指 2021 年 7 月 26 日。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9100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原东方红领先趋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在《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后变更为 A 类
基金份额,不设置锁定持有期,但仅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不开放日常申购业务。B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与赎
回业务,但对每份 B 类基金份额设置三年锁定持有期
(红利再投资除外),具体规则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9,781,171.6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精选个股的基础上稳健投资,追求

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 GDP、CPI、利率
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
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
并预测其变动趋势。从而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
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分析,
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最终确定大类资
产投资权重,实现资产合理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
值调整)×10%+中债综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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