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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30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7 月 30 日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910021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启华三
公告依据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暂 停 大 额
申 购 起 始 2021 年 8 月 2 日
日
暂停相关业 限 制 申 购
务 的 起 始 金 额 ( 单 100,000.00
日、金额及 位:人民币
原因说明 元 )
暂 停 大 额
申 购 的 原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A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10021 011313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 否 是
申购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 - 100,0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 年 8 月 2 日起(含)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以下简称“本
基金”)暂停办理 10 万元以上(不含 10 万元)的大额申购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
日累计金额 10 万元以上(不含 10 万元)的申购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 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
10 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 10 万元限额(含 10 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资料。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年锁定持有期(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除外),基金份额在锁
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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