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景气驱动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1
泰信景气驱动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
重要提示
泰信景气驱动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14日证监许可[2020]3488号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规定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以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 12 个月的“最
泰信景气驱动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短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2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4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7
九、基金的投资......59
十、基金的财产......75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76
十二、基金的收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