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鑫盛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2
长盛鑫盛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8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鑫盛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鑫盛稳健一年持有
基金主代码 0112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长盛鑫盛稳健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长盛鑫盛
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1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鑫盛稳健一年持有 A 长盛鑫盛稳健一年持有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267 01126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注:本基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 下同)最短持有期限,
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等于一年则无法赎回;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一年,则可以赎回。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一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即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的届满之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生
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 2022 年 8 月 17 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
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 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 7908、8649 7909
传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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