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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2 00:42:12 股吧网页版
长盛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长盛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8 月 1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24 年 8 月 22 日

一、重要提示

长盛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22日《关于准予长盛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43号文)注册募集,于2021年5月1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8月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2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4年8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4年8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上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2日,自2024年8月3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8月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长盛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安泰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A类:011265C类:0112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5月1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8 35,509,087.94份
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及政府支持债;可转换债券(含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投资范围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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