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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05
华夏鼎英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鼎英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鼎英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26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
鼎英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英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鼎英债券 A 华夏鼎英债券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1262 011263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 1.0573 1.0567
别的份额净值(单位:
截 止 基 准 人民币元)
日 各 基 金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 56,226,647.70 509.30
份 额 类 别 别的可供分配利润(单
的 相 关 指 位:人民币元)
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11,245,329.54 101.86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各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 0.500 0.113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5 月 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5 月 1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额净值(NAV)确定日为 2023 年 5 月 9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
明 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
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
本次分红权益。目前本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及转换业务,个人投资者的赎 回业务正常办理,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3.2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
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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