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04 07:19:06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鸿光一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2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

德鸿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2年3月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3月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3月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鸿光一年混合A 交银鸿光一年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256 01125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业务 是 是

2.日常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不开放),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时除
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

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
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
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 若当日该账户同

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
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本基
金不收取赎回费。其中,对于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的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4.1.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4.1.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
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

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1.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
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
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楼主暂未评论!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