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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5
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3 年 3 月 5 日
一、重要提示
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47 号《关
于准予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批复》准
予募集注册,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弘毅
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 2024 年 2 月 8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
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24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2 月 8 日,自 2024 年 2 月 9 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4 年 2 月 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止,由基金
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2 月 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
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1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2月08日
基金管理人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4年2月8日) 62,319,964.24份
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 弘毅远方港股通智选领航
混合A 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157 01115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33,360,149.42份 28,959,814.82份
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通过持续、深入、系统、全面的产业及基本
面研究,叠加大数据工具的使用,在沪港深市场内,
投资目标 参考全球投资者通用的核心资产定价标准,挖掘具
有发展潜力和估值优势的引领创新及升级的优质公
司。在严格控制基本面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估值风
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紧密跟踪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通过对各个
主要经济体的运行态势、央行政策变化、证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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