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5 09:04:21 股吧网页版
鹏扬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5

鹏扬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年4月25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0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沪深300质量成 长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3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 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和其他风险等等。此外,本 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 面值的风险。

4、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 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 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 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6、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 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基金合同》。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 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 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1、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24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4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7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6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