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2
长信稳健均衡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 400-700-5566(免长话费)
长信稳健均衡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 长信稳健均衡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 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
许撤销,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人应保证用于
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
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
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直
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
同) ,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
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 以
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长信稳健均衡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
11、 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
已经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
理的认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在 T 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但对申请有效
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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