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9
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1 月 16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聚利 87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0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2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99,995,334.6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
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
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
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
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
类品种配置的比例稳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
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力求基金资产
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一)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
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
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
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
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
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
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
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债券类属配置
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债券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2、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状况和回购成本的基础上,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维持杠杆水平,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3、现金流管理策略
在每个封闭期内完成组合的构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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