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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8 07:49:3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2024/02/08)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8

关于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0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

公告依据 律法规以及《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恒

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A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C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075 011076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在本基金某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 5000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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