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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7 09:06:2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7

关于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0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 A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 C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075 011076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在本基金某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 200 人。”

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19日。若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24年2月1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19日(含该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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