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7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机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与战略规划部
收件人:杨思奇
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1 层
联系电话:021-23261323
邮政编码:20001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电话 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21-962299 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终止申万菱信安鑫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即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交易
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登录本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swsmu.com )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该机构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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