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1 年 06 月 23
日起,本公司增加华金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
华金证券办理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11050
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1051
天弘恒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11048
天弘恒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1049
三、重要提示:
1、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恒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时
间为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 日止。本公司可根据上述基金的销售
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华金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6011
网站:www.huajinsc.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