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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1 10:34:06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恒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恒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等销售机构签署的
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等销售
机构办理天弘恒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48,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49)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交通银行等销
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 日止,本公司
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9

网站:http://www.bankcomm.com/

(3)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1-623-623

网站: www.xib.com.cn

(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096899

网站: http://www.cqcbank.com/

(5)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838-6821177

网站: https://www.gwbank.com.cn/

(6)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16

网站:http://www.jjccb.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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