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华泰证券将销售本公司发行
的新华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11038 C 类 011039 以下简称“本基
金”)。
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华泰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华泰证券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4.2、华泰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
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 100 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
为 T+1 日,投资者可在 T+2 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
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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