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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16 09:13:03 股吧网页版
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6

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二年 三 月十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二年 三 月十六日

目录

1、重要提示 ...... 1

1.1 重要提示...... 1
2、基金概况 ...... 2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

2.2 基金产品说明...... 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3
4、财务报告(经审计) ...... 3

4.1 清算资产负债表...... 3

4.2 清算损益表...... 4

4.3 报表附注 ...... 5

5、清算情况 ...... 8

5.1 清算费用...... 9

5.2 资产处置情况...... 9

5.3 负债清偿情况...... 9

5.4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9
6、备查文件目录 ...... 10

6.1 备查文件目录...... 10

6.2 存放地点...... 10

6.3 查阅方式...... 11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3306 号文《关于准予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由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规定和《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发起,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
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止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条规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及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发布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2 年 1 月 7
日、2022 年 1 月 8 日陆续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发布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久元量化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
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久元量化

基金主代码 0110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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