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9 10:05:28 股吧网页版
兴全汇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兴全汇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06 月 29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兴全汇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20】322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
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兴全汇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
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
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
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
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

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
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
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
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
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
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
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
《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
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北交所股票均符
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
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
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北交所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北交所股票。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
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
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
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