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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商鸿盈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8

华商鸿盈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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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华商鸿盈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证监许可[2020]3255 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资金。
3.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87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
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87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
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期间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交易申请,也不上
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
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开放期间
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要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或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
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或依据基金合同而发生基金暂停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或依据基金合同而暂停申
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4. 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
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
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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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华商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1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
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7.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6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60 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
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6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
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
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
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认购该类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
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 本次募集期销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机构。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事先
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募集期内直销机构可为投资
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10.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当日可以同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及修改分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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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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