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15 09:15:34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5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0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176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目标”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35年12月31日。

目标日期到期前,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某一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
年,则以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为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目标日期次一个工作日(即2036 年第一个工作日)起,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信保诚安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按照前述规定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及变更基金名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日前,主要运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构建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随着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整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下滑曲线进行调整,实际投资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可能存在差异。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比例按照下滑曲线逐年调整,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在经济、人口、资本市场等要素发生变化后,基金管理人可能结合经济状况与市场环境调整下滑曲线和具体资产配置比例,从而使下滑曲线与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产生差异,基金的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