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7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于2020年11月2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200号文
准予注册募集,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期间公开发售,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永赢鑫欣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14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基金管理人,寄达地点如下:
收件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7层
联系人:施羽
联系电话:400-805-8888
邮编: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化投资策略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化投资策略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7月28日,即在2023年7月2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
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
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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