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0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2季度报告
2023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07月20日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2 页,共 15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7月18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4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永赢鑫欣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9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1月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607,515.41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
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有: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
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
资策略(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的评级须在AA(含
AA)以上,除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
司债以外的信用债采用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采用主体评级;若没有债
项评级或者债项评级体系与前述评级要求不一致
的,参照主体评级。其中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非现
金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20%,评级为AA+的信用债
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50%,评级为AAA的
信用债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的50%)、可转
换债券投资策略、可交换债券配置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国债期货投资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3 页,共 15 页
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 *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永赢鑫欣混合A 永赢鑫欣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923 01860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额
39,376,716.82份 17,230,798.59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年04月01日 - 2023年06月30日)
永赢鑫欣混合A 永赢鑫欣混合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14,205.64 2,625.87
2.本期利润 192,662.97 34,306.3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8 0.018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639,928.39 16,034,826.3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305 0.9306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自2023年6月2日起,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本报告期的相
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4 页,共 15 页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永赢鑫欣混合A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