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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6
关于鹏华招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的补充公告
鹏华招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53号文准予注册,拟于2021年4月7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发布了《鹏华招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鹏华招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为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合理控制基金规模,有效防范风险,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的募集目标规模定为30亿元人民币(A类份额和C类份额合并计算,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如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A类份额和C类份额合并计算,不含募集期利息)达到或超过30亿元,则将首次达到或超过30亿元的工作日作为最后募集日。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该最后募集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自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对于该最后募集日及其之前投资人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目标规模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售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进行规模控制,敬请投资人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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