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23 09:16:54 股吧网页版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3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2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计票日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员孙立和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
登记日为 2022 年 10 月 18 日,即在 2022 年 10 月 18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
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计票结果如下:经计票,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2,193,135.28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份额 2,223,242.17 份的 98.65%,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 站 ( www.dbfund.com.cn )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193,135.28 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193,135.28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总数为 0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40000 元,合计 50000 元,及其他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
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表决通过
了《关于终止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通过的《关于终止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德邦锐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自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2022 年 11 月 24 日)起,本基金即
进入清算期,同时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赎回、转换转出和转托管等业务申请,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亦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并不再公布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