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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1 07:35:58 股吧网页版
国泰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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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
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6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成长价值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9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国泰成长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成长价值混合 A 国泰成长价值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912 01091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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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
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50%
50 万元≦ M<200 万元 1.20%
200 万元≦ M<500 万元 0.80%
M≧ 500 万元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
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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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 份,若某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0 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
直销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如除直销机构以外的
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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