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21 10:46:48 股吧网页版
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1

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2季度报告
2021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07月21日
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2 页,共 12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07月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1年04月01日起至2021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8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1月2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4,172,293.49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
合理进行债券及股票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
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
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
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
动态调整债券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
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
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
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
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 权益
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
益率*10%

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3 页,共 12 页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年04月01日 - 2021年06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6,193,075.10
2.本期利润 26,017,184.6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4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8,558,587.8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5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92% 0.27% 0.77% 0.10% 5.15%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3.95% 0.25% 0.11% 0.14% 3.84% 0.1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4 页,共 12 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月2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期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高永 固收投资副总监、基金经

2021-
0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