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0
中银证券精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证券精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 中银证券精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证监许可【2020】
2904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
司” ) ;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登记机
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募集期: 本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 日止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本
公司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
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投
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
客户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
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7.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 T 1 日内就申
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
中银证券精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应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8.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具体规模控制方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