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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稳健欣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汇添富稳健欣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稳健欣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起变更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7%+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
通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 “五、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7%+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沪深 300 指数、恒生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合理、透明;
2、沪深 300 指数、恒生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沪深 300 指数、恒生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
4、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5、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公司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6、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为中国全市场债
券指数,其以 200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期,基点为 100 点,并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起发布。中债综合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
7、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指数收益率*15%+金融
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合理、透明;
2、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
影响力;
3、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
被操纵;
4、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指数由 MSCI(明晟公司)编制,根据宽基基准
指数 MSCI 中国 A 股指数(“母指数”)构建,纳入沪深交易所上市及可通过互
联互通北向渠道投资的大型和中型中国 A 股。该指数旨在反映 50 只大型证券的表现,这些证券代表各个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行业板块并反映母指数的行业板块权重配置;
5、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为中国全市场债
券指数,其以 200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期,基点为 100 点,并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起发布。中债综合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
6、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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