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14 09:46:46 股吧网页版
嘉实福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4

嘉实福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嘉实福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关注,本基金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8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21]2751 号《关于
准予嘉实稳健双盈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为使您更好地了解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请您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基金。
一、了解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区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分享本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本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因此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为风险偏好中低、对净值波动敏感度较高、具有长期投资目标和养老需求的机构投资者和广大个人投资者。本基金属于目标风险策略基金,定位为稳健型的目标风险,基金管理人根据该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并在一定范围内动态调整不同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的基金筛选框架精选基金标的实现资产配置,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但这不代表不代表本基金对于投资者的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二、了解本基金业务风险

本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等。

(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导致信用评级下降甚至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以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标的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本基金每一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视投资者认购/申购的时间不同而分别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锁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申购确认日(锁定起始日)起,至申购确认日次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