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寿安保华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6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寿安保华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华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寿安保华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国寿安保华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
额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时间从2024年1月5日起,至
2024年2月2日17:00止(具体不同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大会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本次大会中,本基金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合计 40,151,
575.9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总数40,807,205.79份的98.39%,符合《基金法》、《运作办
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为40,151,575.99份,占出席会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综上,本次会议议案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
过。
本次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2月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
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30,00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年2月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寿安保华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自2024年2月5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
三、《国寿安保华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及《关于终止国寿安保华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自2024年2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
期。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后,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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