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7
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目录
1、重要提示 ...... 1
1.1 重要提示 ...... 1
2、基金概况 ...... 1
2.1 基金基本情况 ...... 1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2
4、财务报告 ...... 3
4.1 资产负债表 ...... 3
4.2 清算损益表 ...... 4
4.3 报表附注 ...... 4
5、清算情况 ...... 7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 8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10
6、备查文件目录 ...... 10
6.1 备查文件目录 ...... 10
6.2 存放地点 ...... 10
6.3 查阅方式 ...... 10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5 号《关于准予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正式生效。
根据《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本基金
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
金终止条款。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进入清算程
序。
2023 年 7 月 11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博时恒康持有期混合
基金全称 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107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报告期末(2023 年 7 月 11 15,674,102.74 份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恒康持有期混合 A 博时恒康持有期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762 01076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 11,168,217.51 份 4,505,885.23 份
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回撤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
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
的适度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
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具体的投资策略包括(1)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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