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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0 09:06:24 股吧网页版
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30

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11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20]3016 号文准予注册,并
经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证监许可[2023]1663 号文变更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兴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其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经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23 年 12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为 2023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概况

基金简称 兴华永兴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07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

2023 年 12 月16 日日终基 32,572,369.89 份

金份额总额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华永兴混合发起式 A 兴华永兴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756 010757

2023 年 12 月16 日日终下 31,918,500.75 份 653,869.14 份

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
投资回报率,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
投资策略 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金融衍生
品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融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
(人民币)收益率*1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3.1 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16 号《关于准予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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