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4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更好地体现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更好地开展基金绩效归属分析、进行投资管理业绩评价工作,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安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富安达长三角区域
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指数收益率*70%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拟修改为: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收益率*70%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30%
修改后的业绩比较基准生效时间:2021 年 3 月 24 日。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根据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业
绩比较基准”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内容:“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指数收益率*70%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投资标的、资产配置比例以及市场上可获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指数为业绩基准。中证长三角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样本由沪深 A 股中注册地为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的上市公司组成(剔除过去一年成交额排名后 20%的股票),在此基础上选取各中证二级行业中过去一年营业收入及利润排名均位于 A 股前 20%的股票,每个二级行业入选数量不超过 10 只。在综合评估标的股票是否具备行业龙头地位、是否属于长三角区域特色产业等情况后,由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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