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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2-17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
有份额数额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10728 中泰兴诚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
010729 中泰兴诚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额)
012266 中泰稳固周周购 12 周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
012267 中泰稳固周周购 12 周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额)
二、调整方案
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起,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均调
整为 1 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公司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02-1003 室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网址:www.ztzqzg.com
客服电话:400-821-080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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