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30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5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1]70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除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交易市场及其他境外证券市场,除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种类似风险因素外,由于香港、台湾等证券市场及其他海外证券市场的特点和市场规则并不同于内地市场,投资人还可能面临境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境外市场投资风险、成熟市场投资风险、新兴市场投资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投资顾问风险和金融模型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
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七)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30 日。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本招募说明书也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风险揭示......11
四、基金的投资......17
五、基金的业绩......36
六、基金管理人......39
七、境外投资顾问......51
八、基金的募集......52
九、基金合同生效......55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56
十一、基金费用与税收......70
十二、基金的财产......76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78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7
十七、侧袋机制......9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6
十九、基金托管人......99
二十、境外托管人......106
二十一、相关服务机构......108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38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60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78
二十五、其它应披露事项......181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86
二十七、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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