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17 07:32:45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
定自2022年2月18日起,调低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费率,将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低至
0.30%。同时,对《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计提标准的相
关条款进行修改, 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低至0.30%, 相关费率调整自2022年2

月18日(含该日)起生效。2022年2月18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照2022年2月17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2年2月18日起生效。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之“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托管协议》“第十一条 基金费用” 之“11.1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
和计提方法” 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一)此次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后进行变更,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

(三) 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

//www.yhfund.com.cn) 查 询 或 者 拨 打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承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