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8
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
(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2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在基金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直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另外,本基金也存在因特定机构投资者大规模赎回,使得基金规模过小而不能顺利开展投资甚至清盘终止运作的可能。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在每个开放期届满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净
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2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侧袋机制...... 6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4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7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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