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泰宁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永赢泰宁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0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永赢泰宁 63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106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0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17,901,216.96 份
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
投资目标 行权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
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所投金融资产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
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当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
投资策略 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
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
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
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但如本基金持有债券出现
信用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本基金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情形,则
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
《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
行处置。
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杠杆投
资策略和信用债投资策略(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的主体评级
不低于 AA。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不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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