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18 07:35:12 股吧网页版
汇安永福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8

汇安永福 9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永福 9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永福 9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577

基金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汇安永福 9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永福 90 天持有期中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安永福 90 天持有期中短 汇安永福 90 天持有期中短
债债券 A 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577 01057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90 天的最短持有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后
(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本基金首次开放赎回业务将另行公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业务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 90 天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