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0
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12 月 21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66号文注册,于2021年4月2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因基金份额持有人较少、基金规模较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发生一定的费用, 对本基金而言并无必要。基金管理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关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规定,采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协商一致的原则,终止《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21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关于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兴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5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基金份 249.00 份
额总额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品种的积极投资,追求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利率以及各行业
等方面的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充足流动性的基础上,动
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力争获
取持续稳定的绝对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6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5%+沪
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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