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0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重要提示]
1、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监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20】 2712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
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4、 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
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
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
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
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8、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