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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08 07:17:54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决定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对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据此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并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概况

(一)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含 2022 年 8 月 10 日),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437),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人在 2022 年 8 月 10 日前(含 2022 年 8 月 10 日)已经持有的、在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收取
认购或申购费用、而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 A 类基
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56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
不变。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能相互转换。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以及 C 类基金份额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

(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四)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
机构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人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7 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 1.50%,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大于或等于 7 天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N<7 天 1.50%

N≥7 天 0%

(五)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 C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起(含当日)计算,并自该
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首笔 C 类基金
份额申购确认日前,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

二、C 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一)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及赎回时,C 类基金份额申购 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如下表所示:

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元) 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 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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