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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1 09:05:21 股吧网页版
中加聚隆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1

中加聚隆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2 年 4 月 11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2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5
九、基金的投资......36
十、基金的财产......53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54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1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3
十四、基金的会计和审计......66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67
十六、侧袋机制......74
十七、风险揭示......7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9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3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31
二十四、备查文件......132

重要提示

中加聚隆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20】267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较大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果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
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和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此外,本基金还面临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股票期权及融资交易的风险。关于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和特定风险请详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七章“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6 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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