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科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30
中加科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加科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科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54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5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加科鑫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加科鑫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07-02
赎回起始日 2021-07-02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07-02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07-02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中加科鑫混合A 中加科鑫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0543 010544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时,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
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
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含申购费),
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2 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转基金份额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仅适用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
投资人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额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
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A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500万≤M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如下:
份额持有时间(Y)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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