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16 09:19:17 股吧网页版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16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

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嘉合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合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次修订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

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将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内容

1、“前言”章节

“前言”章节第一条第 2 款中增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前言”章节第三条中增加:“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释义”章节

“释义”章节中增加:“9、标的指数:指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及

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16、《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

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

将“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第四条“标的指数”内容调整为:“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