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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31 11:35:45 股吧网页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应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3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 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相应条款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8 月 31 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变更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名称的原因

彭博巴克莱固定收益指数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正式由“彭博巴克莱指数”更
名为“彭博指数”,相应的以“彭博巴克莱指数”命名的产品名称需要变更为以“彭博指数”命名。由此本公司对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等作相应修改。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由“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中银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变更为“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 1-5年指数”,基金代码不变。

2、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由“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
(Bloomberg Barclays China Policy Bank 1-5 Year Index)”变更为“彭博政策性银
行债券 1-5 年指数(Bloomberg China Policy Bank 1-5 Year Index)”,标的指数的
编制规则没有变化。

3、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

(Bloomberg Barclays China Policy Bank 1-5 Year Index)收益率”变更为“彭博
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Bloomberg China Policy Bank 1-5 Year Index)收益
率”。

4、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

5、以上变更仅涉及到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的更改,基金的投资范围及策略、运作方式、风险收益特征等没有变化。

除以上调整外,本基金无其他变更事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变更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投资者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变更事项生效前,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继续有效,投资者毋须与本公司另行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变更事项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一并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可以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全文,同时,本公司将逐步更新与基金名称变更相关的其他内容。在逐步更新期间,如基金名称显示为变更前基金名称的,不影响投资者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的效力。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
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
情况。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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